艰困企业认定方式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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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困企业认定方式放宽

2020-04-22 台灣食品暨製藥機械工業同業公會
经济部长沈荣津记者林伯东/摄影
经济部长沈荣津记者林伯东/摄影
经济日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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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0 23:25经济日报记者林于蘅/台北报导
 
经济部昨(20)日拍板松绑纾困「艰困企业」认定方式。只要是我国合法企业,今年任意连续二个月平均或任一月营业额,较今年内任何一个月、去年下半年月平均、去年同期或前(2018)年同期等,营业额减少达50%者,均可适用员工薪资、营运资金补贴等纾困措施。

经济部原先对于「艰困企业」的认定方式为「今年任意连续二个月较去年同期或去年下半年平均营收衰退五成」,不过,经济部沈荣津指出,考量产业特性不一,为了照顾更多受疫情冲击企业,改为多种基期比较方式皆可。
 
另外,经济部也设有个案认定机制。部分传产业者去年就因为美中贸易战影响,使营运受到冲击,今年又再面临新冠肺炎疫情,若以今年连二月营收比去年衰退五成来说太严峻;经济部表示,个案认定细节仍与产业公会研议商讨当中。
 
沈荣津举例,像是工具机业者,纾困审查时就可以与2018年营收的基期相比,或改成单月比较,甚至弹性采用「个案认定」调整营业额衰退幅度达30%就可以,仍在研议,目的要让真正受到冲击的企业都能「看得到、吃得到」。
 
经济部明定「艰困企业」三大条件:一、须依法办理公司登记、商业登记、有限合伙登记之营利事业,或无上述登记而有税籍登记之营利事业。
 
二、自今年1月起,任何连续二个月之月平均或任何一个月之营业额,较2020年内任何一个月、2019年下半年之月平均、2019年同期、2018年同期或其他经本部认定之期间,营业额减少达50%。三、若有特殊情形,本部得就特定产业另定营业额减少之比例。
 
经济部协助艰困企业提供员工薪资补贴、营运资金补贴,以及水电费减免、天然气及桶装瓦斯降价等措施;再加上原先已推行的旧有贷款展延、营运资金贷款、振兴资金贷款等融资协助措施,盼透过「补贴」、「贷款」、「减免」三大纾困方式,协助企业在艰困时期取得足够资金,继续营运,保住员工就业。
 
沈荣津也强调要尽快发放纾困现金,周末期间经济部就已把补助的申请细则及表格定案,并邀请企业工会「试填」,确保纾困工作能简政便民,本周立即进行预审作业,待政院程序完备后,补助现金就可立刻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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