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稅務紓困 研擬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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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稅務紓困 研擬兩方案

2020-04-27 台灣食品暨製藥機械工業同業公會
財政部正著手研議兩紓困方案,適度放寬「試算申報」的適用條件,從寬、從簡認定企業留抵營業稅退稅。 (經濟日報系資料庫)
財政部正著手研議兩紓困方案,適度放寬「試算申報」的適用條件,從寬、從簡認定企業留抵營業稅退稅。 (經濟日報系資料庫)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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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6 23:26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嚴重衝擊經濟,企業苦不堪言。據悉,財政部在稅務面已著手研議兩紓困方案。首先是今年9月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將適度放寬「試算申報」的適用條件;其次將從寬、從簡認定企業留抵營業稅退稅。

這兩項紓困方案都將有助減緩企業資金壓力,助企業度過難關。

知情人士透露,財政部除了日前祭出的八大稅目緩繳、所得稅申報期間全面延長、受影響納稅人可申請延分期繳稅等紓困政策外,目前至少還有兩大紓困措施正在研議中。

首先是針對營所稅暫繳申報。每年9月是營所稅暫繳申報期間,暫繳稅額計算方式有兩種,第一種是以前一年度結算申報營所稅應納稅額的一半作為稅額,也就是「一般申報」,過去有九成以上企業都採此申報方式;第二種則是以當年度前六月營業收入總額來試算稅額,稱為「試算申報」。
以今年情況來說,企業普遍受到疫情衝擊,營收較去年大減,若能以試算申報來計算暫繳稅額,資金壓力將大幅減輕;但若要採試算申報須符合一定條件,包括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使用藍色申報書等,企業未必可選擇試算申報。

對此,官員表示,這部分一定會來協助業者,針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財政部正在研擬如何放寬適用試算申報的條件,避免因暫繳而無形中加重企業資金負擔。

第二項研擬中的紓困措施則是從寬認定企業留抵溢付營業稅退稅。

現行營業稅法第39條中規定,僅有因銷售零稅率貨物或勞務溢付等三種情形發生時才可退還溢付營業稅,但同條文也設有但書,「特殊情形」可報財政部個案核定,而新冠肺炎疫情也可視為特殊情形。

舉例來說,有開立統一發票的商家,因進貨規模大於銷售規模時,營業稅進項稅額會大於銷項稅額,依規定要留抵下期,不能退還,但現在財政部朝向放寬,因疫情受影響,可適用特殊情形,讓這筆留抵的溢付營業稅退給營業人。

據了解,財政部已請國稅局統整營業人溢付稅額狀況,並提出方案,預計近兩周內拍板。官員表示,除了將從寬認定外,流程上也會簡化,原本須將個案報到財政部,但為了避免大量案件湧入導致行政程序卡關,財政部將下放權力給國稅局來認定,國稅局也將訂出相關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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