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职能分工做好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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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职能分工做好内部控制

2021-8-10 台灣食品暨製藥機械工業同業公會

2021-08-10 00:23经济日报陈清祥
 
首先分享一个舞弊案例。你是否曾经注意到,在2016年,媒体曾经大幅报导,标题为「美女会计盗2.3亿元公款,狂买800个名牌精品包包」的新闻。这是关于一家荷兰上市公司,它是全球最大自行车集团在台湾的分公司。原先公司设有会计及出纳两个职位,但是后来出纳离职,便改由会计兼出纳,一个人负责两项职务。

在报导中,这名女会计因为迷恋名牌精品包,自2013年起,四年内都做假帐,盗领公款高达2.3亿元,买了800多件的名牌包包及各式精品。直到后来,公司因为货款付不出来,查帐后才惊觉资产被掏空。
 
就此案而言,这家公司没有建立及落实有效的内部控制,正是严重违反了内部控制有关「管钱不管帐」的基本职能分工原则。但如果基于现实人力考量,在经营上还是需要让会计兼出纳的话,由于少了左右制约,因此主管就更要加强覆核及监督,以达成补偿性控制程序。
 
除了「管钱不管帐」是最耳熟能详的职能分工之外,职能分工还包括了:确定员工没有执行不当的职能。也就是说,不能让同一个人或同部门,自始自终全面处理某项交易。
 
简言而之,有关于交易的执行、记录、资产保管及帐务处理等责任,应该分派给不同的个人或部门,来达到彼此制衡及避免执行过程中,发生舞弊或错误的机会。
 
以采购交易为例,从订购、验收、货物的保管及会计记录,都应该由不同的人来负责。采购部门负责填写及发出采购单,仓库人员应负责货物的验收和保管、会计人员则应记录收到的货物;而在记录采购前,会计人员还需要确定采购是否经过授权,以及所订购的货物已经收到,实务上有依据验收单入帐。
 
「职能分工」是内部控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多数公司也都会非常重视。然而,出现舞弊的案例往往来自于对内部控制重视不足,或是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等,时常因为人员配置较少,而造成职能分工不当。
 
虽然在人手充足时,职能分工往往做得比较完善,但在分公司、分支机构等组织中,还是常常面临人手不足,导致忽略掉了内部控制应有的职能分工,又或者当时空环境改变了,但内部控制制度没有跟着调整及因应。因此除了管钱不管帐外,这边我提出建议给你,至少要先掌握以下三点,来达到初步的「职能分工」。
 
第一点:管钱的人,不可同时保管印鉴章。
 
第二点:管货不管钱。
 
第三点:管货同时不可管帐。
 
总结而言,内部控制势必要靠组织、人员互相牵制、层层覆核等多种方式来确保达成目标。此外,也千万别以为一切只要做好职能分工就能万无一失、高枕无忧了。
 
因为在碰到集体收贿、共谋犯罪等行为时,还是可能会使内部控制制度自行破功,而这也是我们必须多加注意到的内部控制的先天限制。
 
(作者是中华公司治理协会理事长,摘自一刻鲸选主题课程:「高阶经理人必读,打造A+企业的内控心法10堂课」之财会总裁与你谈公司治理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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