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永續揭露準則影響及因應/ISSB帶起的新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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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永續揭露準則影響及因應/ISSB帶起的新潮流

2023-08-07 經濟日報 于紀隆、王美齡(KPMG安侯建業永續長、知識管理組執業會計師)

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以下簡稱ISSB)在2023年6月26日發布首批兩號IFRS永續揭露準則–第S1號「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以下簡稱S1)及第S2號「氣候相關揭露」(以下簡稱S2),為以投資人為中心的永續報導建立一個可供各國主管機關據以制定當地規範的全球基準。準則制訂是為了適用於所有企業,且旨在提供能使企業報導具全球可比永續資訊的相關規定,以符合全球資本市場的需求。

此準則的採用將使永續揭露資訊成為一般用途財務報告的一部分,凸顯永續資訊的重要性、及強化其與財務報表資訊間的關聯性。

企業需要同時適用ISSB所發布的這兩號IFRS永續揭露準則,以協助其辨認與報導投資人作經濟決策時所需要的資訊。換句話說,這些資訊將會影響投資人對企業未來現金流量的評估。

為了達到此目的,S1提供企業一個用以報導橫跨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及目標的所有永續相關主題架構。

S2則更明確指出如何報導氣候相關風險和機會,未來ISSB會陸續發布其他主題的準則。同時企業應使用S1中的規定報導其他主題。

準則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但各地主管機關可決定是否採用及何時採用。

在包括IOSCO1等全球機構的支持下,預計許多地方主管機關將迅速採用此準則。企業也可選擇提前採用。

全球採用一致性的永續報導將可提升投資人在作成決策的可比性,也可替尋求投資的企業創造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

ISSB並非從零開始發展這些準則,而是基於包含TCFD2及SASB3的現有架構下發展制定。

它也致力於與GRI合作,以確保其以投資人為主的準則,能與滿足更廣泛利害關係人資訊需求的GRI準則兼容互補。

ISSB也持續與各司法管轄區準則制訂者密切合作,以期準則能最大化與即將採強制要求的報導架構(例如:歐盟EFRAG4以及美國SEC5)間的互通性。

展望未來,財務報表與永續報導相連結將成為強制規定,而不再只是最佳實務作法。ISSB將揭露的資訊稱為「永續相關財務揭露」,這表示永續揭露須與財務報表中的資訊連結不能脫鉤。

財務與永續團隊需要密切合作,以確保揭露的資訊是互補的,且是基於相同的事實及情況。

儘管永續相關資訊可能本質上與財務報表資訊不同,但仍須盡可能保持一致,無論財務報表是依照IFRS會計準則或其他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所編製,皆是如此。

企業需要設置適當的流程與內控措施,以確保能同時提供與財務報表相同品質的永續相關資訊。

因應IFRS永續揭露準則的發布,我國主管機關已於今年7月6日發布新聞稿,宣布將分階段推動企業採用IFRS永續揭露準則編製永續資訊,初步規劃由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於2026年編製永續資訊,2027年對外揭露,此規劃將待陸續徵詢利害關係人意見後,正式對外發布訊息。

主管機關也將參採之前推動IFRS會計準則經驗成立工作小組,進行IFRS永續揭露準則翻譯、與現行永續報導的差異分析及試作最佳實務範例等,協助企業順利接軌。建議企業及早了解這項新的全球基準,並進一步評估如何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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