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永续揭露准则影响及因应/ISSB带起的新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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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S永续揭露准则影响及因应/ISSB带起的新潮流

2023-08-07 经济日报于纪隆、王美龄(KPMG安侯建业永续长、知识管理组执业会计师)

国际永续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ISSB)在2023年6月26日发布首批两号IFRS永续揭露准则–第S1号「永续相关财务资讯揭露之一般规定」(以下简称S1)及第S2号「气候相关揭露」(以下简称S2),为以投资人为中心的永续报导建立一个可供各国主管机关据以制定当地规范的全球基准。准则制订是为了适用于所有企业,且旨在提供能使企业报导具全球可比永续资讯的相关规定,以符合全球资本市场的需求。

此准则的采用将使永续揭露资讯成为一般用途财务报告的一部分,凸显永续资讯的重要性、及强化其与财务报表资讯间的关联性。
 
企业需要同时适用ISSB所发布的这两号IFRS永续揭露准则,以协助其辨认与报导投资人作经济决策时所需要的资讯。换句话说,这些资讯将会影响投资人对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评估。
 
为了达到此目的,S1提供企业一个用以报导横跨治理、策略、风险管理、指标及目标的所有永续相关主题架构。
 
S2则更明确指出如何报导气候相关风险和机会,未来ISSB会陆续发布其他主题的准则。同时企业应使用S1中的规定报导其他主题。
 
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但各地主管机关可决定是否采用及何时采用。
 
在包括IOSCO1等全球机构的支持下,预计许多地方主管机关将迅速采用此准则。企业也可选择提前采用。
 
全球采用一致性的永续报导将可提升投资人在作成决策的可比性,也可替寻求投资的企业创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ISSB并非从零开始发展这些准则,而是基于包含TCFD2及SASB3的现有架构下发展制定。
 
它也致力于与GRI合作,以确保其以投资人为主的准则,能与满足更广泛利害关系人资讯需求的GRI准则兼容互补。
 
ISSB也持续与各司法管辖区准则制订者密切合作,以期准则能最大化与即将采强制要求的报导架构(例如:欧盟EFRAG4以及美国SEC5)间的互通性。
 
展望未来,财务报表与永续报导相连结将成为强制规定,而不再只是最佳实务作法。 ISSB将揭露的资讯称为「永续相关财务揭露」,这表示永续揭露须与财务报表中的资讯连结不能脱钩。
 
财务与永续团队需要密切合作,以确保揭露的资讯是互补的,且是基于相同的事实及情况。
 
尽管永续相关资讯可能本质上与财务报表资讯不同,但仍须尽可能保持一致,无论财务报表是依照IFRS会计准则或其他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所编制,皆是如此。
 
企业需要设置适当的流程与内控措施,以确保能同时提供与财务报表相同品质的永续相关资讯。
 
因应IFRS永续揭露准则的发布,我国主管机关已于今年7月6日发布新闻稿,宣布将分阶段推动企业采用IFRS永续揭露准则编制永续资讯,初步规划由资本额达100亿元以上的上市(柜)公司于2026年编制永续资讯,2027年对外揭露,此规划将待陆续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后,正式对外发布讯息。
 
主管机关也将参采之前推动IFRS会计准则经验成立工作小组,进行IFRS永续揭露准则翻译、与现行永续报导的差异分析及试作最佳实务范例等,协助企业顺利接轨。建议企业及早了解这项新的全球基准,并进一步评估如何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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