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频道/房地产业创新的商业模式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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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频道/房地产业创新的商业模式思考

2022-07-20 台灣食品暨製藥機械工業同業公會
房市示意图。记者朱曼宁/摄影
房市示意图。记者朱曼宁/摄影

2022/07/19 23:17:50
经济日报黄沛声(立勤国际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
 
想在台北市成为有壳一族,消费者需要不吃不喝16年才可能达成梦想,通常原因多怪无良建商。但事实上,分析房地产业,由于土地成本持续升高,且长年未有根本性的技术创新,销售之商业模式也老旧,多是毛利不高的红海市场。近年受国际升息浪潮袭击,营建成本也随疫情、半导体产业大兴土木抢工、缺工关系,小型建商发生亏损、烂尾倒闭的情形,所在多有。

若拆解房地产业可以发现,从前端的土地开发、建筑材料技术、现场工法到后端的销售,每个环节都有很大的幅度可以被「创新」。我始终认为,「创新」有更宽广的定义,指的是各行各业中的优化改善,而非狭隘的认为只有高科技发明才叫创新;其中关键在于「改善」与「创造价值」。因此,将新的商业模式引入旧产业带来活水,当然是创新的表现!
 
 
回想前次建商销售模式环节的创新,是20世纪初的预售屋制度,当时造就了建筑业大起飞,可惜其后在建筑产业的销售领域,并未见有特殊的创新。
 
而在电子商务领域,早已发展出多样的商业模式,除了先买后付、订阅制外,群众募资等等创新模式也已经超过十年,但大多建设业的销售方式仍维持传统,原因可能是金额高、取得消费者信赖不易,及国家管制严格等等。
 
以群众募资为例,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外观虽然近似于「买卖」,但本质上属于附条件的捐赠。基于建商跟消费者之间具有可能不会出货的认知前提下,双方各自取得符合自己的利益进行这场交易。
 
 
消费者能透过网路等新科技,了解建商的设计理念、品牌信誉等价值,进行比市场行情更低的出资。而对建商来说,不用先买地就能先以「研发理念」进行销售锁定买家,在获得买家下定后再行规画购地、投资动作,相较预售模式能更进一步减轻成本支出的现金压力。
 
对此,建商必须更着力于产品理念的行销,不能再以传统行销广告的销售模式,而是要透过网路平台的多媒体科技,瞄准特定市场、小众市场来展现产品体验,满足不同类型消费者的生活需求。
 
 
举例来说,「宠物宅」就是很适合的案例。在少子化时代、顶客族风潮下,毛小孩的全台总数在2020下半年首度超越15岁以下的儿童总数,与生育数达成了黄金交叉,可见愈来愈多家庭中都有宠物。
 
对养狗的家庭来说,狗孩子的气味与叫声相对明显,在一般公寓大厦中都可能是被排挤的一群,关键在于公寓设计的原始目的就不是友善宠物,若建商能主打「友善狗小孩」,纵使地点尚未确定,只要先定义基本条件:双北捷运步行5分钟、每坪50万、公设内建宠物旅馆、医院、特殊设计隔音、排风等,作为在线上群众募资主打,肯定能吸引不少消费者目光。
 
每个产业都有需要克服的挑战,当产业已成红海,拥抱科技进行创新将会是必须的选择。本文谨以宠物宅之群众募资抛砖引玉,当然预见会有众多困难,法规上会有消费者保护法预售屋定型化契约范本的框架风险、实务上会有消费者不买单、建商倒闭消费者血本无归等风险,但时代已注定:不创新者只能黯然下台,创新者才有可能风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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