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安法翻修聚焦四大重点12年来最大幅度调整
2025-08-29 经济日报记者欧芯萌/台北报导为强化劳工安全卫生保障,行政院会昨(28)日通过劳动部所提的《职业安全卫生法》修正草案,今日将函请立法院审议,其中新增职场霸凌专章,明确职场霸凌定义;另也强化源头防灾、加强承揽管理、提高罚锾上限。
此次职安法修法,共修正23条,是自2013年全文修正以来,最大幅度调整,希望进一步降低职业灾害并提升友善职场环境,共四大重点。
首先,劳动部表示,过去常见在工程兴建阶段,部分工程业主及营造厂商为获取最大利润而忽略工安投资,且层层转包导致责任不明,风险多由下包厂商及劳工承担。
为此,劳动部修法从源头要求一定规模以上的工程业主,在交付规划、设计及施工时,应事前分析潜在危害,采取预防作为并编列安卫费用,若工程分别交付不同专业厂商施作,工程业主须指定其中一厂商负统合管理责任。
其次,在承揽方面,各级承揽人也应配合办理承揽管理防灾措施,并加重其安全管理责任;此外,也增列工作场所、设备出租借者之危害告知责任,以及明定特定机械操作人员、自营作业者等防灾职责。
第三是「职场霸凌防治」专章,明确职场霸凌定义,要求事业单位应依其规模订定不同的防治措施并公开揭示,强化内部申诉、调查及处理机制,与提供申诉人协助及保护措施,并应向主管机关通报,同时明定被申诉人为最高负责人时,劳工可向外部提起申诉的处理机制及相关罚则等。
第四,为有效遏止不法行为,本次修法提高刑事罚刑期、罚金及行政罚锾上限额度,例如刑事罚方面,若发生死亡职灾,刑期上限从三年提高至五年,罚金上限从30万元提高至150万元;行政罚方面,违反安全措施,罚锾上限从30万元大幅提高至150万元。
同时也强化公众监督,经裁罚者均应公布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罚锾金额、职业灾害发生日期、地点及罹灾人数,督促事业单位落实职场防灾责任。
劳动部表示,透过修法,希望将工安预防全面化,要求工程从新建到分包,都需重视与提升工安;另也推动职场霸凌防治法制化,营造友善职场。


